一、本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。
(一)单位会员:凡在赣州市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(含外地企业在赣州的分公司)或相关物业服务咨询、顾问策划的企业(机构)。
(二)个人会员:热心物业管理事业,并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家、学者、社会知名人士等 。
二、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协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;
(三)在物业管理行业内无不良影响。
三、 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表;
(二)经会长办公会讨论且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参会人员同意通过。
四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:
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、监督、建议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章程,执行本协会决议;
(二)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本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关心本协会工作,及时向本协会提交论文、报告、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,反映物业管理的情况、信息和动态。
六、退会的会员单位应向协会提出书面报告,经批准后通告全体会员。
七、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,视为自动退会:
(一)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;
(二)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本协会活动;
(三)物业管理资质被注销或个人会员被限制人身权利的。
八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